为进一步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避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违法行使政治权利以及脱管、漏管等问题,四平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专项活动。8月31日上午,四平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双辽召开。
会上,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以“能动履职 以机制建设促进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工作”为主题介绍经验,该院率先垂范,从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机制化、规范化入手,于7月与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公安局、双辽市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加强和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填补了四平地区在剥夺政治权利监管制度领域的空白;随后,双辽市公安局以“依法主动履职,扎实推进落实,全面提升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质效”为主题,汇报该局在《办法》出台后,依法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从抓好学习教育培训、抓好监管措施落实、抓好档案建立完善、抓好联动机制落实四方面扎实推进,自实施以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丁向东结合经验交流情况,就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加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自觉把加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置于自觉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个“国之大者”中去思考。二是努力提升涉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积极贡献检察智慧。三是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所需和基层工作实际,以实际行动推动完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工作。
此次会议为下一步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在四平地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四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素能提升,同公安机关形成合力,确保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有序推进,为共同维护四平地区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