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更加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日前,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明确职权底数
各业务条线对照《吉林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权责清单》和诉讼监督规则等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科学界定各办案主体在司法办案中的权限,区分各办案岗位人员权力,进一步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优化运行流程,做到权力运行公开、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标准。
二、排查廉政风险
参照《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列出的防控重点,结合本业务条线制定的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查找司法办案廉政风险。
三、评定风险等级
根据司法办案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三个等级评定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
四、制定防控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对查找出来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制定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监督权力运行制度规定,强化检察权规范行使。
通过开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消除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隐患,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正廉洁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