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台《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备耕春耕及收获期间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吉林省梨树县是松辽平原上的一颗明珠,是全国粮食生产5强县之一,2022年梨树县落实播种面积达393.9万亩。梨树县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备耕春耕及收获期间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助力备耕春耕收获生产顺利进行,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联合走访调研,研究解决问题
我院第三检察部会同梨树县司法局深入田间地头,认真听取涉农社区矫正对象的涉法诉求,通过走访了解到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购买农机、化肥等“请假难”“请假繁”的问题,三月到五月是春耕生产的黄金期,播种质量决定粮食产量。走访后,我院会同司法局专题研究涉农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问题。
绷紧稳粮之弦,端牢百姓饭碗
《办法》共20条,明确了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适用范围、申请事由、申请材料、外出监管、教育矫正、销假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涉农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耕备耕及收获期间农业生产活动受到限制,无法正常购买农机、化肥,导致春备耕活动受到影响、遇到困难等现实问题,进一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粮食安全。
织密监管之网,维护安全稳定
《办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司法所要严格落实对涉农社矫对象实行动态监管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名册和请销假台账,严格开展外出期间定位核查,实现人员动态清晰、数据准确、随时可调阅,以张弛有度的监管手段,既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也能实现“管得住”。
巧用听证法宝,做实检察监督
《办法》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审批涉农矫正对象外出申请,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听证会,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参加,社区矫正机构对社矫对象外出风险、审批有效期、活动范围等问题充分听取参加人意见,确保审批外出合法合规,实现提升矫正规范化执法水平和方便涉农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