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7月18日,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推动办案质量和评查质效“双提升”。
评查开始前,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顾鹏林向人民监督员、听证员通报了2022年以来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查规则等方面作了介绍。
本次活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随机抽选5件案件,对照案件评查标准,依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等规定,从审阅案件卷宗材料、案件定性、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具体建议。
活动后,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效的做法,表示通过零距离监督、零距离接触案件,更深切理解了司法为民的内在意义,对自身职责有了更全面的理解,思想上有感触,工作上有收获,一定努力提升自身素养,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伊通人民检察院将以更自觉的行动,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载体,持续强化外部监督,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