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集中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忠到被害人刘某某家为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服先镇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共同落实综合救助工作。
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为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解决生活急迫困难而给予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过程中,“四大检察”同时发力,深入探索多方联合救助模式,重点关注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对于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通过检察机关综合履职,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助学金等社会救助资金,落实多元帮扶要求,联合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共同梳理救助线索,带头发挥职能作用。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忠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动检察一体履职,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努力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率,积极有效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突出问题,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传递检察温暖,用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