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进一步维护宪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12月4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前往文化广场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法律咨询点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详细讲解宪法中关于公民的权利、义务,向群众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让群众了解宪法、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现场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更加广泛、持久、 深入的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信仰和崇敬宪法,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