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和法官,大老远跑到家里来开庭,还这么快就把案子结了,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近日,在尹某家中,一场特殊的庭审刚刚结束,卧床休养的尹某声音带着哽咽,向在场的检察干警和法官连连道谢。这温情一幕的背后,是检察机关践行“人性执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一场事故:醉驾自伤面临刑责
此前,尹某在饮酒后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途中不慎发生事故,导致自己身受重伤,经鉴定已达到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标准。事故发生后,尹某因伤势严重长期卧床休养,生活无法自理,更难以到案接受处理。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了解案情,并前往尹某家中实地走访。看到尹某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状况,检察官意识到传统办案模式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困扰。承办检察官当即决定,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人性执法:从“坐等办案”到“上门服务”
考虑到尹某的身体状况和实际困难,检察机关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案件办理方案。为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检法两家一致决定适用速裁程序,简化办案流程,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将庭审现场“搬”到尹某家中。
开庭当天,检察干警、法官带着案卷材料来到尹某家中,在确保庭审程序合法规范的前提下,高效地完成了庭审。庭审中,尹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懊悔,自愿认罪认罚。
快审快判: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由于前期准备充分,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不到一小时就顺利完成。法院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对尹某作出判决。从案件受理到开庭宣判,全程仅用了短短七天时间,既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又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没想到检察院和法院能这么为我着想,不仅没让我跑一趟,还上门来开庭,真是太感谢了!”庭审结束后,尹某的家人激动地说。
近年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人性执法”融入办案全过程,通过上门讯问、远程提审灵活方式,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化司法服务,让司法既有法律的刚性,更有为民的柔性,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