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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检察】“袋”您同行,质量共治——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质量月”法治宣传进社区
时间:2025-10-13  作者:  新闻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秋高气爽,阳光和煦。在永盛街道庆德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志愿服务”暨“党建引领迎国庆、悦享和谐庆中秋”活动现场,人头攒动,一派热闹景象。我院将“质量月”普法课堂搬进烟火气十足的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展台,与社区居民面对面,共话产品质量与食药安全。

本次活动紧扣“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强省建设”的主题,旨在将专业的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身边,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积极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维护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精神饱满,耐心细致地为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关于产品质量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辨识等方面的疑问。他们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个袋子实用,上面的字更有意义!”不少居民手中拿着我院特别定制的宣传手提袋,纷纷点赞。袋子上印有的“食药安全,检守到底”和“袋您同行,质量共治”宣传标语,不仅点明了活动主旨,更成为了流动的宣传站。这些小小的手提袋,伴随着居民的日常出行,将质量安全的理念和检察守护的决心悄然传递至街头巷尾、千家万户。发放定制宣传袋,是希望通过这种直观、便捷的方式,让法治意识、质量意识更深入地融入百姓生活。

此次联合社区开展“质量月”宣传,是我院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次具体实践。通过将专业法律服务融入社区“赶大集”这种贴近民生的场景,打破了法律的距离感,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具“人气”,实现了普法宣传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贴近”的转变。

质量关乎民生,法治保障权益。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普法渠道,持续深化“质量月”活动成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身边的品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形成全社会质量共治共享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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