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百鸟啁啾。在4·1国际爱鸟日到来之际,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下三台村、转山湖、花鸟市场,开展“爱鸟护翼·法治同行”公益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为鸟类撑起“保护伞”,让每一只飞鸟都能在蓝天自由翱翔。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林害虫的天敌、环境质量的“晴雨表”,更是四平生态宜居的生动名片。保护鸟类,不仅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举措,更是守护我们共同家园的必然要求。然而,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破坏栖息地等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威胁鸟类生存,更触碰了法律红线。
此次宣传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法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鸟类生态价值与保护意义,明确“爱鸟护鸟光荣、捕鸟食鸟可耻”的理念。手册中详细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款,清晰告知公众: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或破坏鸟类栖息地等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重点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护鸟职能,针对非法猎捕、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行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预防性公益诉讼,实现“惩罚犯罪+修复生态”双重效果。
为畅通监督渠道,宣传手册还公布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发现伤害鸟类、破坏生态的行为及时举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护鸟”的良好氛围。现场还发出文明爱鸟倡议:不猎捕、不食用野生鸟类,不捡拾鸟蛋、不损毁鸟巢,不购买、不交易野生鸟类制品,共同保护鸟类栖息地,让生态四平的蓝天更蓝、鸟鸣更脆。
以法治为翼,以公益为桥。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筑牢鸟类保护法治屏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让“蓝天精灵”永远栖息在我们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