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正义网访谈:市检察院检察长姜生谈服务经济“新常态”推进法治四平建设
时间:2016-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2日,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生做客正义网访谈室,围绕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律监督实效,让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等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姜检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访谈,请您先为我们大家介绍一下贵院的整体情况吧。
  [姜生]
    您好主持人。我们四平市地处东北亚区域中心地带,位于沈阳和长春中间,吉林省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主要支点城市。全市幅员1.4万平方公里,人口341万,辖公主岭、梨树、双辽、伊通四个县(市),铁东、铁西两个区,辽河农垦管理区,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四平农业水平全省领先,是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和畜产品基地。四平工业基础雄厚,体系完备,换热器、专用车、光伏、啤酒等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四平又是一座英雄的城市,解放战争时期因“四战四平”战役而闻名中外,被誉为“东方马德里”。  
    一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604名干警,六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按照院党组提出的“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检察改革有新面貌、队伍建设有新提升、全面工作有新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检察改革,检察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主持人]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们注意到最高检工作报告、吉林省院工作报告都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主要内容写进工作报告。请问贵院是如何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姜生]  
    我们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市委“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牢固树立“同等对待、同等服务、同等保护、重点帮扶”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比如,对于涉企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坚持“六个区分”原则,即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灵活经营与违法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区分联营和关联企业间融资、借贷与挪用资金犯罪的界限;区分企业间正常拆借、亲友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界限;区分民营企业为正当利益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与行贿犯罪的界限;区分民营企业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后纳入财务管理的行为与商业贿赂犯罪的界限;区分招商引资人员按规定所得奖金、提成与违法犯罪收入的界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事关企业发展的人员慎重采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的账户、款物慎重查封、扣押、冻结;对企业和经营者的涉案信息慎重披露。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惩治犯罪者,包容失误者、鼓励探索者,依法保护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两级院深入32个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预防建议160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80次,结对帮扶163个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积极探索保障安全生产的新思路,建立介入预防重大责任事故相关机制,从源头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又比如,市政府为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务实推进各类项目建设,把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历史诸多的原因,四平市道路改扩建,公益事业投资,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遇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致使道路改扩建停工,公益事业项目停建,棚户区改造搁浅,主要原因是,受利益的诱惑,部分被征收单位和被拆迁人漫天要价,抬高补偿标准,不达到目的就不配合拆迁,充当“钉子户”。有的长达二、三年,最长的多达六年之久,政府征收部门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望房兴叹”,无可奈何。对此,我们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查处充当“钉子户”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斩断伸向重大工程项目的背后黑手。反渎、反贪部门积极介入调查,民行部门积极配合,共立案查办土地、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21人,向土地部门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2份,保证了部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并极大的改善了四平市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平稳推进的大环境。
  
    [主持人]
  检察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2015年在最高检的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请问贵院在强化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姜生]
    依法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去年以来,我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比如:我们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精心部署,全市两级院共调取市、区两级食药监局2011年以来行政执法卷宗1000余册,对调取的行政执法卷宗认真调查核实,发现已构成刑事犯罪案件3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6件。批准逮捕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64人,追捕10人。又比如,我们强化“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的监督,发现全市未交付执行的11名罪犯中,判10年以上的2人,判5年以上的2人,均为犯罪时未被羁押,被法院判处实刑后,法院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我们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联系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目前已抓获逃犯5人。在监督纠正违法的同时,严肃查办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立案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7人。这其中,有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也有党政机关的干部。还有就是加大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两级院与政府法制办、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密切联系,共提出环境保护、国家重点投资的公益事业等领域行政检察建议88件。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去年我们就伊通县垃圾处理厂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污染周边环境,产生的渗透液经地表沟渠直排伊通河造成污染问题,于2015年11月11日向伊通满族自治县垃圾处理厂的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责成该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停止垃圾处理厂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检察建议发出后,伊通县委县政府立即并组织4名专家进行了专家评审。采取了关停垃圾处理厂、立即整改等有力措施。目前,在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下,伊通河上游综合整治工作已被列入我省“十三五”规划。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15个典型案例中指导案例。并在1月7日《检察日报》上刊发公告,得到高检院首肯和社会各界好评。
  今年初我们又立案监督一起乡村小学教师猥亵儿童案件,事情是这样,1月20日,我们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举报伊通县莫里乡某小学教师猥亵未成年女学生,时间长达2年之久。案发后,该教师为逃避法律责任,以打孩子为由分两次赔偿给受害人家长7万元,与家长签订不报案协议,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我当即批示侦监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彻底查清此案,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市院侦监部门立即指导伊通县院对该案进行调查,并于1月25日向伊通县公安局下发《案件引导侦查提纲》和《对某某被猥亵案立案侦查的建议》。公安机关于当日成立专案组并对此案立案侦查。市院侦监部门派员赴伊通院共同研究案情,先后三次下发《案件引导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过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扎实有效的工作,该案基本事实已查清,乡村教师刘某现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当地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持人]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请问贵院在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
  [姜生]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市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和推进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了领导靠前指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工作中做到“四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把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主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动员部署,与办案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一同推进。始终坚持一级抓一级,从严管理抓落实。实行院领导包保、督导检查制度,市院班子成员深入所包保的基层院,共同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广泛征求意见、内部自查自纠、组织抽查检查等形式,共查摆出10个方面85个问题。始终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高检院抽样评估组去年9月初到双辽市院抽样评估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违规情况比例为4.53处/件,比上次省院抽样评估下降三分之一。
  为有效解决抽样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在双辽召开抽样评估整改推进会暨规范司法行为培训会,全市两级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各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中国检察官协会、省院有关领导同志与会指导,进行专题讲座。目的就是借鉴好、运用好高检院抽样评估结果,举一反三,抓好全市检察机关整改落实,努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可以说专项整治以来,我们不仅治标,还重在治本,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通过司法办案,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持人]
  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把检察监督作为重要的司法救济程序,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请问贵院是如何应对这一变化,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
  [姜生]
    “两法”修改后,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特别是修改后民诉法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对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使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申诉上访量激增,每年上升30%。面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上升的工作形势,我们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保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体稳定。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这样几个措施:
  一是在畅通办理渠道上下功夫。在受理环节,完善规范化受理分流机制,按照依法规范、分类处理的原则,做好检察环节信访诉求性质审查、甄别、转办、受理工作,有序实现诉访分离。在办理环节,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矛盾化解。如梨树县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介入涉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具体案情是梨树县公安局沈阳镇派出所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过程中,一名证人因心脏病突发在救护车送往医院过程中死亡,此案尽管办案单位程序合法、抢救及时,但死者家属到多次公安部门缠访,梨树县院介入后,适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处理,最终案件得以化解)。在退出环节,对已终结案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综合运用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社会救济、剥离管辖等多种措施,用足用好各项措施。
  二是在重点案件排查上下功夫。结合市委政法委信访通报,两级院开展全方位的梳理排查,全面掌握、分析信访态势,强化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做好特殊敏感时期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是在依法治访上下功夫。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建全信访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群体访和告急访的处置应对程序,密切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涉法信访案件信息共享,事件共防,提高整体化解信访矛盾的水平。
  去年以来,我多次亲自接待上访老户和缠访案件当事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积案清理,给付4名当事人赔偿款100余万元,化解了8件缠访多年的信访历史积案。
 
  [主持人]
  曹建明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讲到“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买、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请问贵院是如何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
  [姜生]
    我先说一组数字,2015年全市两级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件131人,起诉48件122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不满三年的55人,判处拘役8人,判实型占62.2%;宣告缓刑5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4人,不起诉9件15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后,两级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未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通过抗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刘某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15年5月28日13时许,和同学李某等人与陈某、张某等人因琐事来到事先约定的公主岭市铁北街的一个小公园打架,被告人刘某与张某打仗过程中,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张某胸部扎伤并致其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投案自首。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主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虽然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但其所犯罪行最低刑为十年,适用缓刑不当,因此提出抗诉。我院经审查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决定书撤回抗诉。我院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利用抗诉的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刘某故意伤害不支持抗诉,受到了好评,刘某的母亲为感激我院刑检部送来了锦旗。两个基层院被吉林省授予 “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主持人]
    贵院今年3月中旬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对自身机关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您在会上提出要全力打造“六型”机关,推动四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能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吗?
  [姜生]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重要阵地。检察机关党员集中、权力责任集中。机关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形象、关系到检察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关系到全市检察工作的高效运转。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的机关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即有普遍的共性问题,庸、懒、散,工作纪律散漫,也有个性问题,说大话、耍威风。对这些问题必须下“猛药”、出“重拳”,花大气力加以解决。因此,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突出“六型”机关建设。“六型”机关即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
  机关建设说到底,就是要抓好作风建设,抓作风建设关键是抓领导。我在多次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上强调,要强化“看齐意识”,向中央看齐,向院党组看齐、院党组向我看齐。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只有风清气正,大家才能精心谋事、和谐共事、坦荡处事,才能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确保市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主持人]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助推检察工作大发展之年。全国“两会”刚刚结束,请问贵院怎样落实“两会”精神,您对2016年检察工作的开展有怎样的部署和思路?
  [姜生]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助推检察工作大发展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四平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主线,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举措。坚持“立足职能、规范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更加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坚定服务四平振兴发展。
  二是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四平建设。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形成震慑力,同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预防工作,切实维护好四平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诉讼监督,推动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法治四平建设。
  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巩固改革成果,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精装修”。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切实用检察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检察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六型”机关,即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主持人]
    谢谢姜检。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版权所有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4517号

联系电话 0434-3198100 邮编136001 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