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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十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联络机制
时间:2016-04-22  作者: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和协作,完善和规范重大行政执法信息移送机制,近日,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0家行政执法单位,就涉及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领域已作出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案件信息,建立了联络员对接联络机制,各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移送信息。

  联络员队伍的成立,实现了有关行政违法案件、违法犯罪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检察监督等司法信息互通,必将有力推进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通过行政检察法律监督,从而促进依法治市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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