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6月13日,伊通县检察院指派民事行政检察部及刑事检察部的干警参加该县政府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到部分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进行检查,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进行了现场监督。
据悉,最高检规定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将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省检察院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保障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文件。根据上级院的工作要求,伊通院积极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执法监督。此次专项检查系抽查,共检查了伊通县天食豆乳制品厂、伊兴源饮料厂、金港城超市、双诚大药房等6家企业。检查中该院检察干警积极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将检查行动落到实处,所到之处绝不走马观花,而是认真参与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民行部门第一时间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其及时履职,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回复我院,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今年,伊通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把该活动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民心工作重点,更是将群众高度关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查处。特别是该院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启用,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畜牧局、环保局、国土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的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查找立案监督线索。同时通过对行政执法活动现场监督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对打击此类犯罪,保障县域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