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时间:2017-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生提出具体要求 

  

   718日,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组学习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生主持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对《规则》、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原原本本进行了研读。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生作了中心发言,他指出,《规则》是指导全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一份重要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充分认识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作用,推动我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更具规范性、实效性和示范性。姜生结合学习体会,就贯彻落实《规则》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讲学习。于个人而言,讲学习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能够使人时刻保持精神进取与视野开阔;对政党来说,讲学习并通过制度保证持续不断的学习,能够让党始终焕发思想的光辉与行动的活力,确保党永远年轻。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无论是在烽火连天的战争岁月,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火红年代,党始终把学习当做解决革命与建设、保障发展与稳定的一把“金钥匙”。可以说,是学习使党成长壮大,是学习使党变得成熟! 

  二是做表率。市院党组中心组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中心组办成善于学习、勤于学习的“模范班”,为各基层院、市院机关各部门提供示范。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把党的意识和党员责任,通过学习更多的向下和向周边传递;要坚持经常性学习,在干中学、学中干,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为全体干警树立标杆和榜样。 

  三是抓落实。《规则》是中共中央对中心组学习立的新“规矩”,院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把中心组学习作为干事创业、谋划工作的龙头精品工程来抓,依托中心组学习不断厚植“四个意识”,始终贴近市委中心工作、贴近全局工作、贴近民生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升院党组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创新发展,为四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版权所有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4517号

联系电话 0434-3198100 邮编136001 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