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及涉地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 近日,市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出台《加强土地资源和涉地税收类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市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市税务局在土地资源和涉地税收类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中的职责,建立信息通报、工作联动机制、违法预警、监督制约“四项机制”,旨在充分发挥在法律监督、国土资源保护、税收征管方面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四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市检察院要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土地资源保护和涉地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不行使职权或不依法行使职权,致使土地资源或相关涉税类国有财产受到侵害的,及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依法进入公益诉讼程序;必要时,可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应当督促或直接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