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份,高检院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四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不断创新司法救助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消灭司法救助工作空白点。截止目前,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院及平东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6件,惠及救助对象47人,发放救助资金257.5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工作提升到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工作,保证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加强对基层检察院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全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2.突出重点,确保救助效果。牢固树立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的工作理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想法设法及时提供救助,以解决群众困难为关切,坚持把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军人家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作为重点,尤其将四类人群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救助对象的重中之重,确保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使其尽快脱贫,切实做到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一个不掉队。两级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6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21件21人,贫困户及残疾人18件18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7件8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帮助被救助人顺利渡过难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3.多方联动 形成社会合力。司法救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多方面联动形成合力。两级院主动与民政、扶贫办等职能部门联系,建立完善常态化沟通协作共同救助机制。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检察微博、门户网站,结合救助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推动形成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内部衔接、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构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