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7年2月的最后一天。明天,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电影票房虚报违法;邮政信件送达提速……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
电影不得虚报票房、误导观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法律还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
邮政服务升级,送达提速、不用自取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根据新标准,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信件送达时间由原来的9天和15天,缩短到7天和8天;普通包裹从用户自取变为按址投递。
投递方式也得到改进。新标准规定包裹由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改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其中城市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5千克以下包裹按址投递到户或投递到村邮站,5千克以上包裹可投递领取通知单。
长途汽车购票乘车要实名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月1日起,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全面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新规还要求,旅客进站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进口化妆品可实现信息全程追溯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进口化妆品销售记录应当包括销售流向记录及召回记录等内容”。对进口化妆品信息实施全程追溯,可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保障消费安全。
7类网购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3月15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同时规定了商品完好的一般性标准和三大类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标准。
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①消费者定做的商品;②鲜活易腐的商品;③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④交付的报纸、期刊。
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①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②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③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面实行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3月1日起,全国将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雷人标语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庭审过程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同时,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行为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污染企业将被记录在案
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后,各项工程的污染情况将事无巨细地被记录在案,环保工作做得不到位就别想动工,更没法鉴定验收。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