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精神,按照省院“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试点,完善审查逮捕环节听取律师意见机制”的工作安排,近日,梨树县检察院举行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工作会议。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梨树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播放了梨树县检察院诉讼式审查逮捕案件经验视频短片,各相关单位代表进行了座谈发言。
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是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需要,组织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特邀参加人员以“诉讼式审查”形式,充分听取各方对案件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批准逮捕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的办案形式。梨树检察院通过“诉讼式审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在让审查逮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使律师的职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最大限度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会上,梨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讲话精神,改变以往“文来文往”封闭式审查、封闭式办案的传统模式,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梨树县检察院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同时,结合本地特点和办案实际,打造“梨树检察模式”,为打造“平安梨树”、“幸福梨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