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陈某为伊通县检察院送上了锦旗,陈某系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中被害人的父亲,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此案时发现,被害人因为此事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家中为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及治病已经耗尽积蓄,于是及时向王鹏检察长、马双禹副检察长进行了汇报,王鹏指示“要慎重办理此案,同时如果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为更好地了解实际情况,2021年3月12日,王鹏、马双禹及原案承办检察官李红乐一行驱车前往被害人家中,对申请人家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带去了书包、牛奶等物品对当事人进行了慰问。经过此次实地考察及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王鹏认为此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及时导入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性,决定亲自办理此案。
最终该院及时向当事人申请了司法救助款2万元,帮助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第一检察部也为被害人申请了心理疏导课程,希望她能早日从阴霾中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