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工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07人,同比下降29.87;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07人,同比下降27.2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89人,同比下降40.17%,不捕率24.16%,同比下降3.76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工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57人,同比下降32.92%;审结2844人,同比下降22.1%,审结率为103.16%。决定起诉2322人,同比下降24.7%;决定不起诉514人,同比下降8.9%,不起诉率为18.15%,同比上升2.69个百分点。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1年,共受理涉未成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9人,同比下降2.5%;批准逮捕60人,同比下降7.7%,不批准逮捕17人,同比下降10.5%,不捕率为22.08%,同比减少0.54个百分比。
受理涉未成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1人,同比上升14.9%;决定起诉86人,同比下降18.1%,不起诉26人,同比下降35%,不起诉率为23.89%,同比减少3.7个百分比。
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批捕40人,同比下降16.7%,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起诉46人,同比下降17.9%。
(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2381人适用认罪认罚措施,同比下降23.04%,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5.31%,同比减少1.11个百分点。其中,提出量刑建议1868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731人,采纳率92.67%。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538人,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1460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2.33%,同比增加9.66个百分点,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93%,同比增加0.38个百分点。律师参与人数 2374人,同比下降22.67%,律师参与率99.71%,同比增加0.49个百分点。
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21,同比降低0.25。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44.44%,占审结数的11.93%,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提请抗诉10件,同比下降16.7%。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9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8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8.88%。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5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8.1%。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4件,同比下降17.6%,审结13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13件。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6件,采纳率100%。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9件,提出检察建议98件,采纳98件,采纳率100%。
社会治理类提出检察建议43件,采纳47件,采纳率109.3%。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8件,同比下降1.49%,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件,同比上升94.12%。立案219件,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同比下降7.04%,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4件,同比上升112.5%。
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1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98件,占46.23%;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5件,占16.5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2件,占10.38%;其他57件,占26.89%。
提起公益诉讼35件,同比上升59.05%,法院判决支持36件,同比上升89.47%。
五、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9人,同比下降80.8%;同期已纠正29人,占提出数的100%。
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调查评估137人,书面提出纠正4人;同期已纠正3人,占提出数的75%。
对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641人,同比下降2.4%;书面提出纠正意见9件,采纳率100%。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30件、非民事申诉案件59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386件。 提起司法救助22件,共发放救助金额51万元,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以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700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91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09件。检察机关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人次。
八、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3352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79条,法律文书公开1819份,受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227件。
九、重点关注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2件3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6人,起诉涉及扶贫资金犯罪1人。
(三)办理服务保障民生案件情况。2021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98人,同比下降26.32%,决定起诉333人,同比下降20.9%。
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27人,起诉143人;对于强奸、拐卖、强制猥亵、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批捕27人,起诉28人。
(四)涉疫案件情况。2021年,受理涉疫审查起诉案件6件10人,决定起诉6件6人。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涉疫防控监督下发检察建议2份,全部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