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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2-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2日在四平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黄国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开拓创新,在攻坚中提质增效,在巩固中实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始终围绕全市大局,主动服务四平高质量发展

全力造更优发展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认真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企业家法治读本》,出台“十条护企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深度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1589人;慎重处理涉企人员犯罪,对轻微犯罪依法不捕不诉142;探索企业合规改革,帮助涉案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累计实现利税4000余万元。以“双千”活动为载体,依托5家“检企联络站”,深入企业走访482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79个,伊通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票据诈骗案帮助挽回损失近6亿元市检察院在全省政法会议上介绍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经验,最高检主要负责同志来平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

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破坏金融安全犯罪332人,依法办理全省首例自洗钱案件,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围绕环境污染防治,起诉非法采矿等破坏资源犯罪75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围绕服务脱贫攻坚,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先后协调资金5000余万元,实施帮扶项目36个,市检察院在扶贫工作考核中年获得优秀等次。

着实打好黑土地检察保护“组合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平视察“四个一定要”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惩破坏土地资源犯罪272人,办理污染耕地等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4件,督促恢复黑土地1300亩黑土地保护司法屏障办理的徐某污染耕地案被最高检评为耕地保护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40件,为财政增收税款1.94亿元,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二、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充分履职推动平安建设

力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102人,起诉14820严厉打击破坏政治安全犯罪,起诉颠覆国家政权、利用邪教组织犯罪119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办理的一起军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涉毒等犯罪424人,助力“中国最安全城市”建设。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各类案件4935件,—件比”不断优化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的一个不凑数,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06起诉245追加起诉24,共24个黑恶势力团伙被依法严惩。严把案件质量关,所办案件无一起被法院改变定性,办理的王某涉黑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注重破网打伞,起诉保护伞7人,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9,协同推进反腐惩恶;着力打财断血,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追缴涉黑涉恶资金4.8亿针对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7,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集体”。

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深入把握转隶就是转机,建立健全与监委协作配合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02人,起诉336人,其中包括高某等10厅局级干部和36名原县处级干部2019年以来,加大查办司法领域相关职务犯罪力度立案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人,守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办理的赵某玩忽职守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

三、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着力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立案203人监督撤案217人,纠正漏捕漏诉536漏罪31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34件,市检察院办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系列案件被评为全国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件突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请抗诉98件,已改判及发回重审64件。全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5;监督执行涉财产刑罪犯1727人,涉案金额4700余万元。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受贿、玩忽职守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

民事检察监督有力有效。积极回应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708件,审查后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1,对裁判结果公正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民间借贷等热点领域案件5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件,已全部改判,挽回损失5600余万向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犯罪线索22件,其中被留置或立案17人,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有力震慑了诉讼领域犯罪

行政检察监督更细更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受理监督行政诉讼申请116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0梨树县检察院办理的起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府院协调联动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3件,变“程序空转”为“峰回路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办理的张某工伤行政确认申诉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经验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铺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原则,出诉前检察建议1073件,提起各类公益诉讼起诉案件98。积极践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办理的伊通河公益诉讼案被中政委评为“改革之星典型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之首被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主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扎实推进辽河流域治理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拆除违建桥梁、建筑50余处,关闭畜禽养殖厂31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5个。扎实开展水源地保护,铁东区检察院建立监测预警联动中心,全天候监控辖区内2个水库2万亩水面不被污染,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水”。积极拓展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办理英烈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97件,双辽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烈士陵园保护不力案被评为“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典型案例”。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干警参与防疫志愿服务8600余人次;严厉打击涉疫犯罪27人,办理了确诊病例刘某危害公共安全等涉疫案件,有力维护防疫期间社会秩序。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犯罪574,坚决守住老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9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推动十倍赔偿金1318.6万元,全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紧盯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严惩恶意欠薪犯罪22,帮助760余名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1800余万元

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的两个100%,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面打赢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三年攻坚战,将36件涉检信访积案全部化解,省检察院召开现场会推广四平经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67贫困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44.5万元,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铁东区检察院联合河北固安县检察院开展网络听证,帮助被害人申请救助5万元,开创跨省“云听证和司法救助先河。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以办案为最直接手段,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93人,市检察院支持抗诉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铁西区检察院办理的幼儿园虐童案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101人,附条件不起诉9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帮助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着力打造“七色光”未检品牌,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梨树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并在全国未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过硬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及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6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干净、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净化政治生态,两级检察院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600余次,持续锻炼全体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活动,参与各类培训1400余人次,1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能手,3人作为国家级教官全国检察官授课。扎实推进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先后选派5名骨干新疆阿勒泰、西藏日喀则地区开展人才援助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23,铁西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有力推进改革落地落实。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机构改革努力搭建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适应的工作架构。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选任员额检察官129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248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8次,构建权责明晰的检察权运行体系。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设立考评指标665项,运用考核结果晋升及选升检察官118人,退额72人,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加强自我革命,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狠纠“四风”培树新风。自觉接上级巡视,对下巡察实现全覆盖,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薄弱环节得到有力整改。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共填报事项524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运行。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醒谈话、批评教育70人,诫勉谈话5人,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9人。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检察队伍政治忠诚,坚决纠正历史上的冤错案件;聚焦“六大顽瘴痼疾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65人。针对检察权运行关键点,出台《检察官纪律规范负面清单》等监督机制22项,市检察院453排查顽瘴痼疾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推进会上作了大会交流。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记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两级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检察工作26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6次,走访代表26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42条,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认真研究办理,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精心办理好、落实好、反馈好。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各类视察调研、重要会议等活动68次。自觉以公开促公正,按照“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第三方为听证员,组织群众代表观摩,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78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72次,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法治声音,树立检察形象,以公开赢得公信。自觉接受工作制约,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增强依法反腐合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设立6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合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四平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有24个集体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集体,有13案件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有112个集体和41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和短板。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性还不强,有些措施没有同服务大局深度融合;二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法律监督质量、效果仍需提升,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仍存在;三是队伍专业化的水平亟需提升,基层基础依旧薄弱,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推动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市第八次党代会谋划部署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的宏伟蓝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三九一”战略,充分发挥“刑事保稳定、民事化纠纷、行政解争议、公益护民生的职能作用,抓实抓好“班子风清气正、办案提质增效、队伍夯基固本、服务便捷惠民”的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一年稳提升、三年争先进、五年新跨越发展目标,不断开创四平检察工作发展新局面。

是始终坚持政治自觉,全面贯彻政治建设新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动摇,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是始终坚持法治自觉,积极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扎实开展防范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重点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护企安商行动,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司法办案深入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建议,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新动力。

是始终坚持检察自觉,推动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全面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和“少捕慎诉慎押”的新司法理念,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坚决打好刑检质效提升攻坚战;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加强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专项监督行动,深入落实“总田长+检察长”等机制,扎实推进黑土地资源保护、辽河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工作,努力实现党委满意、群众放心、社会认可的“双赢多赢共赢”目标

是始终坚持担当自觉,力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加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疑难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是始终坚持行动自觉,全面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推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互促互融。全面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解决顽瘴痼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阶段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振奋的状态努力走好新时代的检察赶考之路,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平崭新篇章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十条护企措施:1坚决扛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2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3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4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5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6着力营造精准优质的服务环境;(7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8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9加强宣传引导;(10强化组织领导

2.“双千”活动: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机关组织开展“千名政法干警服务千家民营企业”活动(简称“双千”活动),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3.检企联络站: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共同建立“检企联络站”,深化政企沟通对接,畅通民营企业涉法诉求渠道,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4.四个一定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平时指出,一定要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一定要深入总结“梨树模式”向更大的面积去推广;一定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一定要充分利用好红色资源,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好,利用好,作用发挥好。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这一面的体现,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对比关系。案件退查、延期、上诉等情形多,“件”就越多,“案-件比”越高,办案质效就差;反之,“件”数越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质效就高。“案-件比”的最理想状态是“1:1”。

7.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8.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保障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审查行政申诉案件,配合法院做好息诉工作,促进矛盾实质化解。

9.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0.司法救助: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11.公开听证:即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案结事了。

12.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份《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13.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犯罪检察业务、重大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4.三个规定: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制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合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5.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6.“453”排查法:“4”是指四查,即列出清单全员查、紧盯重点交叉查、智能辅助比对查、走访摸排深度查5”是指五核,即核查“体外循环”、核查“办案超期”、核查“监督不力”、核查“有案不移”、核查“应捕不捕”;“3”是指严把三关,即严把线索关、严把风险关、严把质效关。

17.少捕慎诉慎押:少捕慎诉慎押是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确立的一项重大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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