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市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安排部署。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四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关于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以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工作实施办法》,对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办案效率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月调度、季总结、半年汇报等工作机制,各院各部门分别形成了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和工作渠道,强化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组织领导。
二是构建内部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上,建立《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工作办法》,对于市院挂牌督办的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启动两级检察机关案件会商研讨程序;在线索排查上,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管理办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管理实施细则》,两级检察机关对近年来的重点案件进行倒查和实时排查,发现并及时移送线索,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台账,向省检察院扫黑办和市扫黑办上报案件19件。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信息16条,确保信息畅通;在信息宣传上,市院扫黑办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制度和信息简报报送制度,发表宣传稿件5篇,编辑信息简报6份;在学习制度上,收集汇总中央、省市的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印发《四平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汇编》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答,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加强学习。
三是搭建外部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职务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移送的工作办法》,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实行实时信息共享,构建互动联动平台。市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开展大走访活动。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处与看守所、监狱召开了联席会议,就专项斗争案件衔接等工作机制达成统一意见。
今后,四平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和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夯实专项斗争工作基础,着力司法办案,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专项斗争工作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