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寇某某等6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梨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寇某某自1989年担任梨树县蔡家镇娘娘庙村支部书记以来,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其子寇某艳、寇某军、寇某臣凭此横行乡里,多次公开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强烈的恐吓和畏惧心理,使之宗族势力称霸一方,逐步形成了以寇某祥为组织者,以寇某艳三兄弟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在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梨树县检察院在审查此案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从严从快,保证案件质量。庭前对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进行了详尽地了解掌握,对如何讯问、询问、举证、质证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庭审中,检察人员严格依法、规范有序地对“寇氏父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了庄严指控,并以案释法,对在场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省委政法委、相关政法机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内新闻媒体等人员旁听了本次庭审。